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云南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3月29日,音乐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次集体学习。党委书记和虹、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范晓晶、党委副书记黄睿、副院长陈刚、副院长李海燕、办公室主任周意超、辅导员杨丽娟等参加学习,党委书记和虹主持学习。
会前,参会人员认真自学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李希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王宁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冯志礼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会上,副院长李海燕原文传达学习了王宁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冯志礼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党委书记和虹作总结讲话时指出,一要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惩治“微腐败”;二要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做好学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学院党委“主抓”,切实履行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四要强化政治监督,紧盯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五要加强“清廉学院”建设,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